基本信息
标准名称: | 鲜、冻兔肉 |
英文名称: | Fresh and frozen rabbit meat |
中标分类: |
食品 >>
食品加工与制品 >>
肉类加工制品 |
ICS分类: |
食品技术 >>
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 >>
动物制品综合
|
替代情况: | 替代GB/T 17239-1998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8-08-12 |
实施日期: | 2008-10-01 |
首发日期: | 1998-03-02 |
作废日期: | |
主管部门: | 商务部 |
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归口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起草单位: | 商务部屠宰技术鉴定中心、青岛康大食品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胶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肉类协会 |
起草人: | 张维科、卜春玲、逄淑梅、卢恕波、刘美玲、王晓东、王玲、李琳、张新玲、胡新颖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8-10-01 |
页数: | 12页 |
计划单号: | 20062535-T-322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鲜、冻兔肉相关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标志、包装、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健康活兔经屠宰、加工的鲜兔肉或冻兔肉。本标准是对GB/T17239—1998《鲜、冻兔肉》的修订,与GB/T17239—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不再规定产品分类和规格;
———增加了产品术语和定义;
———对某些技术要求做了调整,增加了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及净含量的规定;
———对冷却要求做了调整,要求冷却后的肉的中心温度达到7 ℃以下;
———增加了分割技术要求;
———对冻结要求做了调整,应在库温低于-28 ℃ 的条件下,要求在48h 内兔肉中心温度降至-18 ℃以下;
———对检验规则做了调整;
———对判定规则做了调整;
———对标志、包装、贮存、运输做了调整。
前言
没有内容
目录
没有内容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07 鲜(冻)畜肉卫生标准
GB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T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T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T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5009.19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
GB/T5009.44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009.116 畜、禽肉中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2694 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
GB/T20799 鲜、冻肉运输条件
SN0208 出口肉中十种磺胺残留量检验方法
SN0341 出口肉及肉制品中氯霉素残留量检验方法
SN/T1627 进出口动物源食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测定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所属分类: 食品 食品加工与制品 肉类加工制品 食品技术 肉 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 动物制品综合
基本信息
标准名称: | 国境口岸处理炭疽杆菌污染可疑物品操作规程 |
英文名称: | Codes for disposal of suspected objects contaminated by anthrax bacillus at frontier prots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 >>
卫生 >>
卫生检疫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日期: | 2003-03-17 |
实施日期: | 2003-09-01 |
首发日期: | 1900-01-01 |
作废日期: | 1900-01-01 |
起草单位: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出版日期: | 1900-01-01 |
页数: | 平装16开, 页数:11, 字数:17千字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国境口岸被炭疽杆菌污染的可疑物品的甄别、采样、送检、卫生处理。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械在国境口岸对炭疽杆菌污染可疑物品的处理。
前言
没有内容
目录
没有内容
引用标准
没有内容
所属分类: 医药 卫生 劳动保护 卫生 卫生检疫